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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文署說,隨着疫情緩和,部分現時用作抗疫用途的體育館預計下月交還該署,其後開放給市民使用,以紓緩場地緊張的情況。
另外,就傳媒有關炒賣場地的查詢,署方回應指,一向十分關注康樂場地違規轉讓或炒賣的情況,已推出多項措施打擊「炒場」。籃球教練劉嘉豪日前在電台節目表示,預約場地比以往困難,以往較為冷門的早上及下午時段,在今輪預約重開後都很快滿額,部分晚上熱門時段更由原價296元炒賣至1800元,他批評康文署引入「實名制」等措施,對打撃炒場風氣作用不大。
康文署指,租用人使用設施前須出示有效的用場許可證或批准信,並向駐場職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,以供核對和登記。如租用人的身分證明文件與署方訂場紀錄不同或有違規情況,會被即時拒絕使用設施。若證實租用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,康文署會暫停有關人士租訂體育設施資格180天。署方也會在接獲有關炒賣場地的投訴後作出調查和跟進。為進一步打擊炒賣場地活動,該署下月1日起再推出新措施,針對簽場後轉讓設施予他人使用的懷疑「炒場」者。
然而,劉嘉豪指「實名制」令炒價反而進一步攀升,因「炒場黨」要親身到體育館簽場,甚至因康文署職員有機會抽查而需要留在場內,以至成本增加,再轉移至用家身上。
根據現行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,租用人須於其租訂段節在場使用設施。場地職員會在租用時段內抽樣巡查,如發現租用人不在場使用設施,會當作一次違規。任何租用人在連續30天期間累積兩次違規紀錄,會在第二次違規日期當日起計的第三天開始,被禁止預訂康文署收費康體設施90天。雖然如此,劉嘉豪也慨嘆本港體育場地供應不足,市民如按正規程序申請,一般情況之下成功機會微乎其微,令體育教練無可奈何只可繼續光顧「炒場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