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計劃適合任何年齡介乎0至65歲之人士投保,保障期直至100歲。您可享有全面的保障,包括住院費用、手術費用、內科醫生費、專科醫生費、出院後的治療費、兒童住院之陪伴床位費、緊急意外門診費、意外牙科治療費、身故賠償及額外保障。
有些時候,龐大的醫療開支可能超出計劃中有關保障的最高賠償額。有見及此,本 計劃特設額外保障,讓您在獲得有關保障的最高賠償外,更可取得餘額80%的額外 賠償。
除住院及手術保障外,本計劃在受保人身故時亦會提供賠償予受益人。
受保前已存在的疾病,先天性缺陷,可由第三者賠償之費用,非法活動,避孕,濫用藥物或酗酒,軍事活動,自行引致的損傷,核幅射,自殺,性病不受保障
心理或精神失調,危險運動及飛行,整容手術,愛滋病,眼鏡、折射或助聽工具,牙科治療,例行身體檢查,免疫注射,懷孕不受保障
所有在本計劃繕發日或最後復效日期(以較後者為準)起首30天內所發生的疾病或狀況將不受保